单位存款业务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是存款人将合法拥有的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不约定存款期限,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存款人可以随时办理存取款。
分类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有关规定将单位所拥有的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按约定期限存  入银行的整存整取存款。
 特点:1万元起存,多存不限;多种存期,存款稳定性强;可以约定到期无限期自动转存,简单方便;凭密码支取的可在本行任一网点办理。
 存期: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